关于举办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报考的通知
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为了促进食品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检验人员检验能力,确保食品检验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的规定,切实落实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取得检验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检验工作,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拟举办中、高级食品检验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学员考试合格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联网查询,终身有效。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是企业食品自检的重要工作岗位,是企业在市场竞争的核心。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资格证书是企业政府招标,生产许可年审,SC认证的重要资质。提升企业检验能力和技术水平。从事食品检测人员通过考核颁发职业《技能》证书。证书全国通用,即可作为从业、求职、应聘、任职的资格证明,也可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以及核定劳动报酬的凭证,同时也是持证者出国求职的劳动能力水平的标志。
自实行质量市场准入制度之后,在国家对食品生产企业要求越来越严格的新形势下,食品生产企业中检验人员的任职资格已成为影响企业能否达标的关键因素。为保证食品检验工作的质量,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水平,现我司积极开展食品检验员培训以帮助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要求。
一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分类大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向导。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农产品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的描述。对各等级的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明确的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人员、检验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检验人员。(食品企业包含:茶叶、乳制品、饮料、酒类、焙烤食品、调味品、糖类、方便食品、肉制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保健食品、罐头类、果蔬类、酱菜类、粮油制品等》职业资格鉴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
二、培训内容
(一)理论知识
1、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企业检验报告的证明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检验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业道德、对检验检报告的审查判断、化验室建设、管理、的基本知识以及《计量法》、《食品法》、《产品质量法》;
2、检验知识:主要包括食品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的基本常识、检验的前期准备及常见的检验设备和仪器的使用与维护。
(二)实验操作技能培训
1、理化检验实验技能:重量法、容量法、电化学分析法等理化检验项目的原理和实验操作(按照培训分期根据出厂检验项目具体设置);
2、微生物学实验技能:培养基的制作、微生物形态观察、菌落总数计数以及大肠菌群检验等;
3、检验结果分析判定:填写原始记录和检验结果判定;
教材及考核方式:统一使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专用培训教材;职业鉴定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部分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
证书颁发:经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鉴定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食品检验(化验)工作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三、如需报考请联系文老师,TEL:132--494O--9944 V:swjs088 QQ:315--147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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