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售后服务认证- 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1 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服务人员的主动性和快速反应能力,限度地满足用户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各服务场所。
3 职责与职权
3.1 技质部长对本制度的实施负领导责任。
3.2 技质部以下简称服务部)负责本制度的控制与保持,并负责协调本制度涉及部门的相关工作。
3.3 生产部负责自制三包件的评审制造、返修的维修、退换货产品的及时拆解等工作。负责退换货的运输、卸货、接货、入库等工作,负责三包件和退换货库房手续的办理。
3.4 供销理部和生产部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外购三包件的评审,用户指定产品、非合格分供方产品、贴牌产品的服务协调,三包和退换货物资的清退等。
3.5 供销部负责提供VIP客户回访明细(按A、B类客户分类)、按时填写并录入《客户安装调试信息表》(详见记录7)、涉及到服务工作的业务人员协调。
3.6 财务部负责各种服务费用、差旅费、服务考核等账目处理工作。
4 定义
4.1 产品三包期:
4.1.1 公司所有产品:
产品自调试之日起十二个月(调试日期需要有效证据证明),但长不超过自出厂之日起十八个月,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服务。
4.3 特殊领域产品三包期:
鉴于地铁、产业集采、热电供暖、水利等领域的特殊性,对于以公司名义与直接用户签订的该类项目合同,在本制度规定的产品三包期限范围再顺延六个月。